所谓宅基地,本质上是集体所有的土地,一般来说都指的是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 宅基地转让的曲折 宅基地在以前,《土地改革法》规定,“承认一切土地所有者自由经营、买卖及出租其土地的权利”,农民在经基层政府审核证明后,但在改革开放后,《国务院关于制止农村建房侵占耕地的紧急通知》指出,“分配给社员的宅基地、自留地和承包的耕地,社员只有使用权,即不准出租、买卖和擅自转让”。1982年修订的宪法进一步扩大了禁令,对于集体土地,“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后来,宅基地的用途也变多了,但具体用途还得集体和基层政府说了算。而随着经济和土地需求的增长,不断的有土地被征用。到1988年,全国人大第一次修订了《土地管理法》,规定“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从此,土地交易正式进入了市场。 宅基地可买卖,能带动经济吗? 当前经济增速放缓,人口红利正在丧失,固定资产拉动GDP已经不再适用,扩大内需和消费才是更好的选择。农村土地,尤其是那些在市郊的土地,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并未享受到红利,当然农民也没享受到。要知道,中国的农民人口基数非常大,2017年,乡村常住人口就已达5.9亿人。所以想扩大内需,让农民能够获得宅基地转让收益,增加他们收入,是根本逻辑。 根据太平洋证券研报测算,2018年农地征用的土地出让金约为6.5万亿-8万亿,以现在50%收入被补偿给农民,在不计入农地征用增长、不计入土地的未来溢价,农民每年将会增加3.7-4万亿的收入。此外,根据国家规划,2016-2020年将完成一亿农民落户、定居城市,根据测算,未来两年理论上将有6000万农民进城落户。因此这又是一笔收入的增长。也就是说,宅基地放开转让后,真正能带来的收益,远不止8万亿之多,可见这种转让收入带来的需求增长相当可观。 而且,宅基地转让也能有效缓解大城市的土地供应紧张局面。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共有28.3万平方公里建设用地,其中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9.16万平方公里,占比32%,农村建设用地面积为19.12万平方公里,占比68%。但是在城镇化的推进下,城市可用的地越来越少,把城市周边的宅基地盘活,可以很好地缓解城市用地压力,特别是住宅用地。以深圳为例,目前深圳建设用地面积已占全部市域面积的45%,逼近规划部门要求的50%的红线。然而,过去 5 年城镇平均住宅供应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比仅为18%,意味着国内面临深圳这种境地的城市还有很多。所以,宅基地可以说是一块非常大且未开发利用的资源,一旦它能发挥作用,其效果不可估量。 总结:都说垃圾是用错了地方的资源,当下的宅基地貌似也处于这种境地,虽然它还不至于被比喻成“垃圾”,但是其价值远被低估。宅基地转让所带来的收益已经不再只停留在增加农民收入这么简单了,在城镇化背景下,它已经承担起拉动消费、缓解大城市用地压力的重任。我相信,更合理的土地制度就像更平坦的轨道一样,才能保证经济快车更稳更快地运行。 本文转自(小白读财经),如有侵权可联系删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