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于18日披露信息显示,依法对6宗内幕交易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涉及华侨城集团朱德胜等房企高管。 高管涉嫌内幕交易被罚 在内幕交易方面,证监会表示,华侨城高管朱德胜系“华侨城西部投资取得曲江文投51%股份并使曲江文旅实际控制人变更”“华侨城集团收购西安饮食21.04%股权并使西安饮食控股股东变更”等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其在内幕信息敏感期交易“曲江文旅”(600706.SH)股票和“西安饮食”(000721.SZ)股票;京基副总裁龙英系“阳光股份实际控制人拟变更为京基集团”和“阳光股份购买京基集团资产”等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其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阳光股份”股票。 证监会指出,依法对朱德胜内幕交易案作出处罚,没收其违法所得39,792.82元,并处以79,585.64元罚款;依法对龙英内幕交易案作出处罚,对其处以20万元罚款。 人民网记者查询天眼查信息显示,朱德胜系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华侨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监事。 此前据媒体报道,在1月19日,华侨城集团对此回应:“朱德胜在内幕信息敏感期交易股票属个人行为,处罚决定以证监会公告为准,华侨城集团将依规对其进行处理。” 而阳光股份于21日发布公告称,证监会发布会所处罚的内幕交易人龙英系公司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京基集团有限公司高管,龙英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过去及现在均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与本公司、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龙英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本公司股票的行为,与本公司无关,公司在内幕信息敏感期间内对上述行为并不知情。本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截止目前,本公司未有任何人员因涉及内幕交易被证监会通报处罚,公司本身亦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证监会强调,内幕交易违法行为是毒瘤,严重侵蚀资本市场健康肌体,严重损害证券市场“三公”原则,侵害广大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信息的知情权,必须予以坚决打击。 华侨城两次收购相继落空 事实上,上述提到的华侨城两宗投资收购案尚未落地。 2017年6月,华侨城与西安市政府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预计总投资约2380亿元。根据规划,华侨城的投资涵盖西安很多可开发的历史遗址,涉及西安两家文旅上市平台相关业务板块。 彼时,华侨城西部投资拟通过增资扩股、股份转让的形式“入主”曲江文旅、西安饮食两家陕西上市公司,并成为这两家公司的控股股东。 据曲江文旅公告显示,华侨城西部投资有限公司拟以增资控股方式,取得曲江文旅间接控股股东51%的股份。增资完成后,曲江文旅实际控制人将由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 西安饮食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西旅集团拟将其持有的7485.84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转让给华侨城集团,同时将持有的3014.16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04%)的表决权、提案权及参加股东大会的权利授权给华侨城集团。上述转让及授权完成后,华侨城集团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18年5月30日晚间,曲江文旅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华侨城西部投资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文化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终止协议》。 终止收购公告中提到,由于增资扩股项目涉及的评估报告和曲江文投的审计报告到2018年5月底失效,各方继续审批进行的重新评估如按原程序上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具有重大不确定性,使得协议终止。 去年7月,西安市政府决定将西旅集团100%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曲江管委会名下,无偿划转完成后,西安饮食的实际控制人由西安市国资委变更为曲江管委会,曲江管委会将通过西旅集团间接控制西安饮食32.92%权益。 今年1月1日, 西安饮食一纸收购书宣布华侨城收购案再次遇挫。收购报告书显示,经西安市政府批准,西安市政府拟将授权西安市国资委所持有的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曲江管委会名下,无偿划转完成后,西安饮食实际控制人将由西安市国资委变更为曲江管委会。 据华侨城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24,550,305,573.39元,同比增加26.7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90,205,307.63元,同比增加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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