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在城市买房落户已经是常态化行为。拥有城市的农村年轻人在城市居住落户的比比皆是,而相反农村房屋则大量闲置下来。这些闲置的农村房屋的继承问题则逐渐显现出来。
有许多网友就在询问:自己因为个人生活或者子女教育问题已经在城市里买了房,同时也落户在城市里,那么农村老屋和宅基地如何继承呢?
首先,我们要把农村宅基地和房屋分开来看。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村民申请取得宅基地后只可自己建房,不可将其出卖、转让。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拥有也是不能通过继承所得的。所以拥有城市户口的你是不可能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
其次,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然而,由于宅基地归属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是不是继承的,继承人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
那么宅基地不能继承,房屋却可以继承,那又是什么情况呢?其实,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原则,当继承人继承了农村的房屋后,房屋下占用的宅基地也会随之拥有,这其实也等于间接继承了宅基地,但却不拥有宅基地使用权。
所以,房屋该继承就继承。不过一定注意:一旦宅基地上的房屋毁坏消失,或者房屋闲置两年以上,那么宅基地也会被集体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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