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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新安晚报
本报讯 为持续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支持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4月22日发布《关于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主要包括提取政策和贷款政策。其中,提取政策取消异地购房、还贷提取户籍限制,缴存人在合肥市外购房、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查验户籍;贷款政策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异地缴存人在合肥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要求具备合肥市本地户籍。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此次新政策发布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推动住房公积金政策便民、利民、惠民。推进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决策部署,取消异地购房、还贷类提取政策户籍限制。进一步促进合肥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
据悉,新政策实施后,缴存人家庭在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在合肥市外购房或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再受户籍限制,与合肥市购房、还贷提取政策保持一致。异地缴存人在合肥市购房时,均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要求必须具备合肥市本地户籍。
新政策取消了缴存人在外地购房、还贷提取的户籍限制,不再有本地或外地购房、还贷提取政策区分。取消了申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对申请人合肥市本地户籍的限制要求。
贷款相关表格等可进入gjjzx.he⁃fei.gov.cn网址,通过网页右下角“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市公积金中心窗口”点击对应事项,选择申请材料,在材料填写样本中下载使用。同时,线下各贷款受理网点也提供相关表格。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可通过皖事通等线上渠道直接办理提取业务,也可通过各网点线下办理。
《通知》自2024年4月22日起实施。支持符合条件的缴存人按照《通知》规定办理各类提取、贷款业务。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徐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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