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近日,针对网民关于“针对南京新房期房降价,应有限跌政策发布”的留言,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进行了回复。 观点新媒体获悉,有网民11月23日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向江苏省南京市市长留言称,针对南京新房期房降价,应有限跌政策发布。 其称:“房地产经济下行趋势下,房产价格下跌是市场选择的行为,这我们都能理解,但是当初房价上涨过快时,政府能够及时出面制止,那么房价下跌过快是否也应该有相应政策能够干预呢?” 据介绍,该网民今年8月于南京市栖霞区西岗街道泷悦雅颂购房的业主,3个月后的11月,其得知开发商已经在备案价格基础上降价接近20%出售。与开发商协商沟通补偿并没有C功,原因是开发商觉得这属于正常市场行为。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于12月15日回复称,现阶段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市场整体仍处于深度调整期,为有效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南京市已结合市场实际从供应端、需求端、金融端、监管端和服务端多方面优化相关政策举措,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尤其在稳定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方面,市区联动统筹指导开发企业合理确定项目上市价格。 但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房地产市场区域分化日益突出,部分楼盘去化压力持续加大,部分企业为加快回笼资金,采取了打折促销活动,针对此类情况,各属地部门通过约谈进行引导,促进市场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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