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圈

查看: 446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安徽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复制链接]

2959

主题

3030

帖子

1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232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7-9 09:56: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上海
关于进一步优化“缴存人离职封存满半年”提取政策的通知
省直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持续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支持缴存人需求,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取消缴存人离职封存满半年提取户籍限制。缴存人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在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后可申请办理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特此通知。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2024年7月5日




政策解读
一、发布背景和依据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推动住房公积金政策便民、利民、惠民。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持续支持缴存人需求,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
三、工作目标
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持续推动住房公积金政策便民、利民、惠民。
四、主要内容
取消缴存人离职封存满半年提取户籍限制。缴存人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在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后可申请办理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五、创新举措
取消缴存人离职封存满半年提取户籍限制,本地户籍缴存人也可按离职封存满半年政策提取公积金。
六、保障措施
(一)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提供相关业务咨询。
(二)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可通过皖事通等线上渠道直接办理提取业务,也可通过各网点线下办理。
七、下一步工作
《通知》自2024年7月6日起实施。支持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
来源 |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