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开启辅助访问
切换到宽版
请
登录
后使用快捷导航
没有帐号?
立即注册
注册账号
登录
|
搜索
搜索
本版
文章
帖子
群组
用户
首页
BBS
官方公告
地产人才网
我要爆料
行业新闻
自荐项目
经纪学堂
下载经纪圈APP
安全验证
请完成以下验证码
经纪圈
»
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
厦门:自10月起满足条件的购房人可申请落户 ...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11123
|
回复:
0
厦门:自10月起满足条件的购房人可申请落户
[复制链接]
admin
admin
当前离线
积分
12322
2959
主题
3030
帖子
1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12322
收听TA
发消息
电梯直达
楼主
发表于 2024-8-20 09:45:40
|
只看该作者
|
倒序浏览
|
阅读模式
|
来自上海
8月19日,厦门市政府发布《关于调整房产落户政策的通知》,明确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拥有合法房产,并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且房产用途登记为住宅,同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
cheng
年子女的房产所有权份额合计超过50%(不含)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房产所在地址。
通知还提出,申请人及其配偶、未cheng年子女可以申请将户口一并迁入房产所在地址。
该通知自今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记者颜之宏)
源自:新浪财经
收藏
0
转播
分享
支持
1
反对
0
认领主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