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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南湖晚报
N晚报记者 周祎欣 通讯员 李星翰
本报讯 10月12日,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嘉兴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等五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我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包括10条内容,具体为:实施差异化房地产供地、支持盘活闲置存量土地、加大城市更新力度、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加大购房支持力度、着力打造“嘉兴好房子”、加快落地国家住房信贷政策、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加大房地产融资协调工作力度和优化金融服务供给。
其中,最受购房者关注的,是公积金和信贷政策的优化和调整。
在公积金政策方面,职工家庭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130万元,保底额度提高到25万元,统一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家庭住房套数以不动产登记部门记载的购房所在县(市、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房屋信息为准。
在信贷政策方面,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
有业内人士分析,公积金和信贷政策释放出这样的积极信号,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购房者的首付负担,增强购房能力和意愿,进一步改善房地产市场预期,同时从需求端出发,给楼市企稳复苏创造更为合宜的货币信贷环境。
眼下,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顺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打造好房子已经C为房地产新时代的一道必答题。《通知》发布后,嘉兴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好地块供应、好配套先行、好设计引领、好品质铸造、好服务赋能”建设行动,并加大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力度,支持开发主体打造户属开敞、多户共享的空中花园,试点项目可按相关规定享受容积率核减等政策支持。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我市在房地产用地控增量、优存量方面的政策举措。在控增量方面,对库存压力大、去化周期长的区域,减少或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优先供应交通便捷、配套完善的商品住宅用地;在优存量方面,对已经出让的未开工以及已开工未竣工的存量房地产项目,鼓励企业优化开发,支持开发主体顺应市场变化,从满足市场需求、提升品质的角度,对已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依法依规予以优化调整。
考虑到购房者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本次新政还大力支持鼓励各地因城施策,加快发布购房补贴、商品住房“以旧换新”等措施,助力激活购房消费。
市建设局房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此次新政的发布,推动嘉兴房地产业向注重产品和服务品质的新发展模式转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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