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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孙俊华与11月16日,转发在经纪圈爆料发布的标题为“嘉善垃圾公司恶意拖欠工资两个月”一事作出深刻的道歉,本人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恶意诋毁“嘉兴浩飞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及法人:于浩、陆俊,给当事人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经过多方面的调查取证,以及劳动局的介入,终于找到真相的原委,之前的工资也一并结算给本人以及公司其他员工。
) z4 f) n: v" s& e与陆俊、于浩并无直接关系,在此深深的致歉“嘉兴浩飞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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