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观点网讯:近日,南京市挂牌NO.新区2023G20、21、22号以及NO.2023G93号地块,预计于1月27日出让。 4宗地块分别位于高新区(1宗)、江北新区(2宗)、江宁区(1宗)。其中,3宗为居住用地,1宗为商办混合用地。 具体来看,NO.新区2023G20地块位于高新区盘城后街以东、盘英街以北,为居住用地,出让面积73412.74平方米,容积率2.2,建筑高度≤60米,挂牌起始价5.1亿元。 NO.新区2023G21地块位于江北新区沿山大道以北、学苑路以西,为居住用地,出让面积41141.31平方米,容积率1.7,建筑高度≤35米,挂牌起始价3.3亿元。 NO.新区2023G22地块位于江北新区江北大道快速路以西、晓山西路以南为居住用地,出让面积38958.16平方米,容积率2.4,建筑高度≤80米,挂牌起始价2.72亿元。 规划要求,以上三宗地块拟建设征收安置房项目,住宅用房建C后全部由江北新区管委会指定平台或单位定购,房屋定购价格分别为11500元/平方米、13500元/平方米、11000元/平方米。 NO.2023G93地块位于江宁区南站片区宏运大道以北、六朝路以西,为Bb商办混合用地,出让面积39243.36平方米(含仅出让地下空间6844.92平方米),综合容积率4.23,建筑高度≤80米,起价3.68亿元。 规划要求,该地块A分区地上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其余为办公。A分区建设的商业、办公用房均可分割上市销售、转让;B、C、D 分区建设的商业、办公用房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B、C、D 分区作为整体转让给竞得人控股子公司的除外),所有自持物业须统一招商、统一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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