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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辈子住一楼不用电梯,不交费用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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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6 15:33: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上海

前段日子,朋友很是苦恼,原来他搬进了在一楼的新房,而物业公司的人老催他交电梯费,最后,和物业公司的人大吵了一架。

原来,小区内多层楼房的物业费是一个月0.5元每平米,而高层的物业费是一个月2.5元每平米。高层和多层的物业费差额这么大,主要是高层内含有电梯费。朋友很纳闷,我住在一楼,根本就用不着电梯,为什么还要交电梯费。

而物业人员的解释, 根据我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高层住宅中的一楼住户,在没有特殊约定的前提下,应该与其他楼层住户一样,承担电梯运行维护费。

那么,关于高层的一楼住户是否要交电梯费呢?的确是要交的。

查了一些相关资料后,生活中还真的有为这事而起诉到法院的业主。最后法院的意见是:一楼业主必须向物业公司全额交纳物业费用。物业合同中未约定住一层不交纳电梯费的相关内容,一楼业主以没有使用过电梯而不应交费的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有打算想买一楼的朋友们,可要认真看看或者再认真考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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