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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泰顺:灵活就业退役军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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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 13:33: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上海
转自: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财政局及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的《泰顺县退役军人建缴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正式施行。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当前缴存退役军人的月缴存额最低不得低于200元/月(可多缴,当前最高不得超过2970元/月)。其中个人缴存不得低于150元/月(当前最高不得超过2920元/月),财政配缴补贴为50元/月。公积金存款归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个人所有。
  截至目前,已有800余名灵活就业退役军人缴存公积金。该项政策实施推广,将为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金融服务支持,切实帮助广大退役军人解决住房难题,有效减轻购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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