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014年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户籍改革不是剥夺农民的财产,而是给予农民平等的身份,平等的待遇。农民进城落户门槛降低,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
将来“农民”的身份不存在了,“农民”就成了一份职业。这些权益不珍惜,你将不再是农民: 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是农村独有的产物,是农民的最基本权益。在农村,只要满足宅基地审批条件,便可以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
宅基地使用权一代传一代,而当农民不符合宅基地使用权的标准,村集体有权收回。如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
农业户口取消后,农民依然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以及房屋的继承权。但是户口迁出农村,房子可以用到自然损坏,但房屋拆除后不能够批准重建。 土地承包权
农村一直以来实行土地承包制度。97年二轮土地承包以来,承包期限为30年。农村土地确权之后,农民手中的土地权益得以确认和保护。
土地确权之后,对于进城务工农民,可以进行土地流转和转包,以此获得收益。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土地流转之后,怎么获得其他收入,将是“失地农民”需要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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