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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推“房票”全市通用 可转让一次购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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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8 14:04: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上海

源自观点网讯:1月8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市推出“房票”制度,全市通用并可转让一次,旨在鼓励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该制度允许被征收人在基础补偿额外获得一定政策性奖励。

房票可用于购买广州市“房源超市”内的新建商品房,并可跨区选购。使用房票购房需实名制,不得质押融资或违规套现。使用人限于被征收人及其直系亲属,后者需具备广州购房资格。

购房时,应优先使用房票全额支付,不足部分由购房人补齐。若被征收住宅位于限购区,使用房票购房不计入家庭限购套数;若在非限购区,则需符合本市限购政策。

房票允许在本项目被征收人间转让一次。使用期限为核发之日起18个月内,未使用部分可向核发区政府申请兑换货币。具体细则由各区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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