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圈

查看: 712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上海青浦区发布人才新城区域购房政策

[复制链接]

2963

主题

3034

帖子

1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233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1-15 09:15: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上海

源自观点网讯:1月13日,上海市青浦区发布才新城购房政策。

据悉,为深入践行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大力推进青浦新城高质量发展,全面推动青浦区转型升级,加快产业和人才集聚,聚焦服务人才安居需求,青浦区制定发布了人才新城区域购房政策。

购房条件方面,按照区域发展和产业导向,凡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且在本市无住房,与青浦区用人单位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工作满1年的非沪籍人才,并同时符合以下单位条件之一、个人条件之一的,可在青浦新城区域范围内购买1套住房,同时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

单位条件显示,一是符合青浦区产业发展方向,且工商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青浦区的企业;二是青浦区重点支持引进或为青浦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单位。

个人条件方面,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职业资格;取得国家三级职业资格(高级工)及以上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工种与证书相符,且符合单位主导产业或行业(单位提供证明);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基数大于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入选“青峰”人才计划、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或具有相当层次的人才;青浦区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或为青浦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人才。需由用人单位提出、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并经区委人才办审核认定。

其中,符合个人条件5-6的人才实行白名单制,不受单位条件以及工作年限、劳动(聘用)合同年限等前置条件的限制。

购房区域范围:青浦新城东至老通波塘,南至沪青平公路(新),西至青浦大道,北至S26沪常高速,总面积91.1平方公里。

根据城镇发展实际和产业升级需求,上述购房区域范围可适当优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