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地区沿街旺铺了解一下吗?班车接送免费看房的……”相信这样的推销,许多市民都曾遇到过。热情洋溢的推销人员一边不遗余力地介绍着房子的卖点,一边不断强调看房“免费接送”一条龙服务。 然而,这些都是建立在你对所推销的房子感兴趣之上,一旦表露出心不为其房所动,或许马上就给你脸色看,市民张小姐就因相信中介提供的“免费接送”服务而遭遇了一次看房惊魂。
市民: 随身物品都没能拿下车 张小姐一直有在上海周边地区投资商铺的想法,因此微信中添加了许多房产中介。其中,某地产中介川沙某店的一名刘姓中介人员,发在朋友圈里的一则关于西塘东区某商铺的销售信息,引起了张小姐的注意。由于位置较远,3月31日晚,张小姐和刘姓中介人员约定,第二天由刘姓中介人员提供车辆,带张小姐去西塘看房。 4月1日中午,刘姓中介人员的同事如约在浦东某地接到了张小姐和她的男朋友。15点左右,张小姐到达售楼处,她见到了等在售楼处的刘姓中介人员和他的同事川沙某店尹经理,二人表示将负责带张小姐看房。 “我对他们印象很好,说话很爽朗,为人也很和气。”张小姐说。整个看房过程中,她始终认为双方相处是愉快的,并未意识到自己已经得罪了对方。 在看过商铺后,张小姐发现,这个商铺并未在景区内,而是和景区有一定距离。于是,她向刘姓中介人员和尹经理提出,想要去景区里看看客流,对方同意了,双方约定在晚上7点钟集合。 “因为景区是要买门票的,我就开玩笑和他们说,我既然进了景区,就可能四处看看,如果晚了,请他们多包涵。他们也很大方地同意了。”张小姐说。 18点半左右,张小姐意识到自己可能无法及时从景区赶回,又发了信息表示自己将在7点半赶回售楼处,对方也表示了同意。 19点30分许,张小姐回到约定地点。双方一起驱车返回上海。此时,张小姐没有想到,在她眼里一直很和善的两人,对她已有很多不满。21点左右,车辆行驶至S32往东航头服务区。到服务区后,张小姐提出想要上厕所,她的男友和她一起下了车。可当她和男友准备返回车上时,发现原本停车的位置,已经空空如也。 “我一开始以为他们是去加油了,还在服务区找了很久,最后才意识到,我们是被扔下了。”张小姐说,更过分的是,此时她的外套、文件袋还留在对方的车上。没有了外套的张小姐,只能穿着单衣站在晚风中。 “唯一感到庆幸的是,当时把钱包和手机带下了车。”张小姐说。为了联系到对方,张小姐尝试给尹经理、刘姓中介人员打电话、发微信、发短信。然而,短信没人回,尹经理的电话始终处于“通话中”,而刘姓中介人员的微信显示,她已不再是对方好友。 无奈之下,张小姐当日选择了报警、投诉。经过多方协调,4月3日下午,尹经理主动联系了张小姐。尹经理说,之所以突然离开,是因为张小姐在此前看房的过程中,“伤害了他们的感情”。
尹经理列出了三点原因: 一、张小姐在看房过程中,曾向业主方咨询,由中介带看交易价格会不会偏高,这个举动让尹经理等人觉得张小姐要跳过中介和业主方直接交易,伤害了中介的感情; 二、张小姐晚上去酒吧街喝酒、去景区里玩,让他觉得张小姐是去西塘旅游去的,而不是真正想去看房子; 三、车接车送不是义务的,而是他提供的私人服务,因此有权不再提供服务。
对于尹经理列出的三点原因,张小姐表示不能接受: 一、向业主方询问价格是否偏高,是因为她认为如果中介有返点,那么如何返点,该付多少,是完全可以放在桌面上谈的,并非是为了跳过中介。而且业主方当场表示了没有返点,三方后面的沟通很顺畅。中介并未提出不满; 二、自己为何进景区,何时从景区回来,都已和中介进行了充分沟通,如果中介有疑义,可以当场提出,而不是中途突然消失; 三、双方已经口头约定过“安全接走,安全送回”,如果尹经理不想履行约定,完全可以在西塘就提出这个问题。 “如果他们向我提出不愿意继续带我们返程,我们完全可以选择其他方式回来。他们不该突然这样丢下我们,还带走了我们的随身物品,晚上9点多被扔在郊区的收费站,我们该怎么办呢?”
中介人员: “她不是看房,是去玩的” 4月4日,晨报记者来到张小姐提到的某地产川沙某店,店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尹经理和刘姓中介人员都到外地带客户看房了,要到下午才能回来。随后,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尹经理,电话中,尹经理表示,“是她深深地伤害了我。我是带她去看房子的,不是带她去玩的。”尹经理说,他觉得张小姐根本不是去看房的,根本没有买房子的态度。 尹经理说:“那天是我们特意去接她到嘉善看商铺。我们公司并不提供车接车送的服务。车是我个人的车,路上的费用也都是我个人承担的。到了嘉善后,她提出要去景区里考察商铺。等了很久后,她从景区回来,说自己直接到了停车场,不再看房子了。我想,为什么从景区回来后就不看房了,是不是考察得不满意。结果到停车场才发现,两个人喝得醉醺醺的。这两个人根本不是去考察的,是去里面玩的。我不提自己承担了多少路上的费用,但这两个人,根本没有买房子的态度。” 此外,尹经理表示,在张小姐去卫生间时,因为突然接到了公司电话,着急返回,就把张小姐“忘了”。 那么,为什么张小姐通过电话、微信、短信都无法取得联系呢?尹经理说,微信可能是误删了,短信没有看到,而陌生电话拨打他的某个特定的手机号,他都不接的。同时,他表示:“我整个过程中没有收她一分钱,她这样戏耍我,我感觉她很不道德。就算是拉黑了,也没什么不正常的,是因为她的做法已经深深的伤害了我们。我们这样做,是在她伤害了我们的前提下。” 尹经理说,自己从未承诺过包接包送:“我们包送,是因为我们讲道德,但如果客户都不讲道德,拿我当猴耍,我感觉我受不了。” 既然尹经理已经对张小姐很不满意,为何其当时不直接向张小姐及其男友提出呢?对此,尹经理表示:“他们当时醉醺醺的状态,我不能和他们争辩,怕发生不必要的口角,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最后,尹经理表示,他对张小姐的投诉感觉很不满:“我免费接她,免费带她看房,就因为我这一点点小疏忽,她就这样对我,我不想跟她沟通了。”
中介公司: 将对员工加强培训管理 昨日,晨报记者联系到了该中介上海总部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在介入调查此事。该工作人员表示:“客户张小姐在公司业务员陪同下至西塘看商铺,看房过程中由于一些误会和主客观原因令双方产生了些许矛盾,回程中,公司业务员把客户留在航头休息站自己先行离开。” 该工作人员表示:“据了解,这件事情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双方沟通有误,彼此误会而导致,事后业务人员也联系客户表达了歉意。我们作为服务方,此行为肯定是不妥当的,撇去客户这边的因素,公司新业务员由于没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绪而做出不恰当行为,其已经进行深刻反省。公司也将对其进行行政警告处分,同时加强培训管理,以避免再次发生此类事件。”
[律师观点] 中介有义务将客户安全带到约定地点 晨报记者就张小姐的经历,随机询问了几位市民的看法。有市民表示,自己虽然没有在看房过程中被半路丢在服务区,但也曾遇到过因未交易成功,被中介摆脸色的情况。一位阿姨认为,无论如何,中介不该半路将客户丢在服务区里。如果每个中介都这样做,谁又敢和中介一起出远门看房呢? 但也有市民认为,中介的做法没什么大错。一位同样对投资商铺有兴趣的中年男性认为,在中介已将客户带回上海的情况下,其有权利选择地点请客户下车,并无义务一定要将客户送到家门口。 上海扬远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扬认为,在此事中,中介有义务将客户安全带至约定地点。王扬说:在此事中,双方虽无书面约定,但在张小姐上车的一刻,双方的口头约定中已包含了中介应将张小姐带至约定地点的内容。如果中介对约定内容不满,应向张小姐提出更改内容,而非在未经张小姐同意下,单方面将张小姐丢在某个地点。
王扬认为,尹经理以客户态度不好、车费由私人承担等理由,强调其并无义务将张小姐等人送回家,是不合理的。王扬说:“客户所接受的,是一次以免费接送为条件的看房约定,至于费用是由公司承担或是私人承担,与客户并无关系。至于态度问题,王扬说:“中介邀请客户看房,就应抱有客户看房可能交易成功,也可能交易失败的心理预期。如果因为态度问题就随意将客户置之不管,那么所谓的态度问题如何衡量呢?是不是所有看房者都要买一套房子,不然就是态度有问题呢?”
王扬认为,在带看房过程中,房产中介,对客户的人身安全有保护引导的责任。随意将客户丢至半路,是对客户人身安全的不负责。“好在这件事中,张小姐没遇到什么不好的情况。做个不好的假设,如果因为房产中介的突然离开,张小姐当天晚上在服务区出了什么事情,中介需负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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