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观点网讯:2月28日,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住建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印发的《江北区购房补贴实施细则》发布。该细则明确,从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在江北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的个人可申请购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宅购房人一次性给予购房价款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6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二手住宅购房人一次性给予完税价格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此政策的发布,旨在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鼓励居民购房,促进江北区房地产业的发展。这一政策将对江北区的房地产市场产生积极影响,有望提振购房者的信心,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这也将对其他地区的房地产市场产生示范效应,有可能引发其他地区跟进发布类似的购房补贴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