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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10月24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此次政策调整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持续推进佛山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明确,取消住房交易限制性政策,居民家庭在禅城区祖庙街道、南海区桂城街道、顺德区大良街道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上市交易限制年限规定,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即可上市交易。同时,支持城中村改造与存量商品房销售相结合,优化存量商品房收购与安置,降低税费。此外,允许自持商品住房上市流通,优化规划方案调整,优化土地供应质量,改善住房供应结构,优化车位配建要求和销售政策,加大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规范房产经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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